公安部要求無出生證兒童落戶需進行DNA檢驗
發布時間:2011-04-13鑫凝除塵配件公司轉載:商報濟南消息(山東新聞網記者 宋憲霞)公安部決定昨日起在 集中摸排來歷不明兒童,同時要求 對非親生入戶兒童進行DNA檢驗。就此,記者昨日采訪了專門幫助被拐賣兒童回家為主旨的“寶貝回家尋子網”創辦者張寶艷。張寶艷表示,“超生”或將按非親生對待。
“超生”或按非親生對待
據報道,公安機關將開展為期6個月的集中摸排行動。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把被拐兒童婦女的落戶關,對非親生入戶的 進行DNA檢驗,并錄入 打拐信息庫,對比確認非被拐兒童后再辦理入戶手續。
只要“非親生入戶”都須采集DNA,可“非親生”如何認定?張寶艷表示,昨天中午與打拐辦主任陳士渠“進行了溝通”,“ 是按照出生證落戶,因此只要沒有出生證的,都被認定為‘非親生’。其中,有些以‘超生’名義落戶的孩子或許也將按此標準要求。”
張寶艷告訴記者,今后,家庭“抱養”“收養”小孩前,都須對其進行DNA檢測,錄入 打拐DNA信息庫對比確認非拐賣兒童后,再辦理入戶手續。
而對于網友比較關心的“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”落實問題,張寶艷表示, 公安部對此已經有完善的流程和規定。而剛出臺的政策是對打拐的“進一步深化”,之前已在各省份試行過,“所以不會出現網友擔心的問題”。
孩子丟失可檢測DNA
“只要孩子丟了,就可以將信息錄入打拐DNA信息庫。”作為“打擊拐賣兒童DNA數據庫”的建議提出者,張寶艷告訴記者,信息庫是免費檢測,如果確定孩子丟了,就可以聯系縣級以上的刑警隊,進行采血,然后警方會將信息錄入到 打拐DNA信息庫里面。只要有疑似DNA出現,系統就會報警,然后據此再進行核對檢測。“孩子以前丟了的,也可以去檢測DNA,”張寶艷告訴記者,信息采集并不僅限于剛丟失孩子的父母。
“ ,我們已經為1000多名孩子找回了家,”談及此,張寶艷深感安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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